代销信托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接受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并持有金融牌照的信托公司的委托,向客户推介、销售由其依法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产品收费标准以产品受托人发布的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根据《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代销信托等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本行现仅通过专门渠道向个人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宣传推介和销售。个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2)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3)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如您希望了解更多信息,可在本行网点咨询理财经理。

代理信托产品信息表